2007年8月行业自律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07-09-04 浏览次数:
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宁波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和《宁波市建设监理协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协会行业自律检查组于8月28日至29日,先后对我市分属8家监理企业的8个工程项目监理部进行了检查,其中包括对上月检查中存在问题的1个项目监理部进行的复查。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部能遵守《公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从对上期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一家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部复查情况看,经过整改,其存在的问题已基本得到了纠正。
但在检查中发现,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的宁波中信泰富广场工程项目监理部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有:现场监理人员无上岗证;监理资料不齐全;监理资料编制、审核不符合要求等。根据《公约》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将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此外,我协会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复查。
检查中还发现有个别项目监理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我协会已向其所在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或警告书,要求他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希各工程监理企业自觉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宁波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到监理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在开展监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二○○七年九月四日

浙公网安备:33100202001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