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行业自律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07-02-01 浏览次数:
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宁波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和《宁波市建设监理协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协会行业自律检查组于1月24日至25日,先后对市区分属9家监理企业的9个工程项目监理部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部能遵守《公约》的有关规定,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是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东部新城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监理部、宁波市京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雅戈尔都市森林Ⅰ标段工程项目监理部和铜陵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宁波佳虹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项目监理部,从监理人员到位、人员数量、专业配置来看均能较好地执行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能合理有序地加以控制;监理文件、资料基本齐全,监理资料能基本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据此,对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市京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铜陵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但检查中发现有少数项目监理部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监理人员岗位资格不符合要求;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有效审查;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未能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理资料不齐全;安全监理工作未落实;公司未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够等等。针对上述情况,我协会已向其所在企业发出了书面警告,要求他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协会。我协会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复查,根据复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希各工程监理企业自觉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宁波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到监理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在开展监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宁波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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